院士是什么级别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工作待遇(包括医疗保健、乘车等)相当于副部级。院士是某些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在中国,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院士的评选标准
一、国内标准
在科学技术领域有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均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
(一)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有效。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推荐,仅适用此款。
(二)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此类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评审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选举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做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做出此项决定时,参加投票表决的院士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不得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该项决定,需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院士和教授的区别
一、级别不同
院士是某些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
二、岗位不同
中正教授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各高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教授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三、水平不同
在2009年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率先开展一级教授试点工作,14名人文社会科学学者被聘为一级教授,打破了一级教授岗位只能由两院院士获得的历史。
因为两院院士都是自然学科里面产生的,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设立一级教授之后,一级教授就不一定都是院士了。但是一级教授肯定是有院士水平的。
二、外籍标准
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选举外籍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举,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5名院士的推荐为有效。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其选举工作与院士增选工作同年进行。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院士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对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和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中国科学院学部赠送的有关出版物。外籍院士不享有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权;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国国籍后,可直接转为院士或资深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院士的待遇怎么样
对于院士来说,收入并不可一概而论,有高有低,但是超高收入像年入百万千万的少之又少。中国院士的收入很不均匀,很多院士其实收入并不高,平均一年二三十万元都达不到。
两院院士享受的工作待遇(包括医疗保健、乘车等)相当于副省部级待遇,当然也有例外,本身是正部或以上级别的院士会享受更高级别的待遇。
从2009年1月1日起,两院院士的院士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1000元,经费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专项拨款。
据国家规定,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两院院士享受的工作待遇(包括医疗保健、乘车等)相当于副省/部级待遇,当然也有例外,本身是正部或以上级别的院士会享受更高级别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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