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我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摁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有效,判决其按协议履行。为了解除后顾之忧,建议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如果履行义务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和解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写和解协议书时,和解协议书内容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和解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
(3)和解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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