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升即走”是个俗称,第一个聘期没有完成合同的目标,下一个聘期就不再续聘。合同中也会有科研产出等约定,但最核心的指标是晋升职称,包括讲师升上副教授,也包括一些青年人才项目到期转为教授,这样的合同制、聘期制是近些年国内高校教师制度的“普遍”政策。
2、“非升即走”是考核制度,不是惩罚制度。事业编制已经不再是铁饭碗,“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不是“开除事业编制”,开除是一种惩罚,不续聘是正常的人事管理行为。
3、“非升即走”本质上是延长了的“试用期”。高校的教师编制数量是上级核定好的,所谓定编定岗,所以编制是一个稀缺资源。如果学校进了一个教师占了编制,却缺少“产出”,对高校来说,是一种“损失”,因为这样会不利于学校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包括排名、项目、基金、论文、经费等等。所以这种延长了的试用期就成了在学校看来比较好的用人考察制度,聘期比较多的是6年,中间会有一个中期考核。“非升即走”一般用于新进的专业教师。行政岗,或其它科研辅助岗想要实行也很难,最多搞“非优即走”。
4、一方面行政职务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底层干活的人是要维持一定数量的,不然人走光了,没人干杂活啊。最关键的,行政和辅助岗位的活门槛比较低,行政岗升和不升都不影响他们功能的发挥。而专业教师岗升和不升影响他们功能的发挥。专业教师队伍是高校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比如申请项目,有些不是副教授不能申请,有些大项目不是教授想都别想,所以某个学院或者某个专业低职称的教师如果积压起来,它学术影响力就会下降,这个专业就有可能废掉。新进教师,过了“非升即走”的第一个聘期,相对就稳定了,但聘期指标还是会有的,但那时候的业绩主要影响待遇,不太会影响岗位。现在大多数高校,副教授是签长期合同的,有些高校也已经推出“长聘制”改革,青年引进人才项目到期后转为长聘副教授,或者长聘教授,那就相当于国外的“终身教职”,除了自己作奸犯科,基本是个铁饭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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